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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222章 骨醉 (第1/2页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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糊糊:“再转回头看,王皇后和萧淑妃死于永徽六年。

这年武则天刚当上皇后,但太子是李忠,李弘只是代王。

刺激武则天行酷刑的事件是何呢?

王皇后被废后,和萧淑妃一同囚禁在别院。李治想念她们,于是私下来到她们的住所,见到屋室封闭极其严密,只有送食物的小窗口,非常悲伤,问道:皇后、淑妃,你们平安无事吗?

王皇后哭泣地说:妾等已经沦为宫婢,哪里还有这样的尊称呢,至尊如果还记得往日情分,愿意使妾等重见天日,就把此院命名为回心院吧。

李治便答应了她们的请求。

这就大大地刺激到了武则天,为泄愤施行骨醉之刑。

这件事是真的吗?

大概率又是宋朝文人指桑骂槐。

《旧唐书》记载的是‘缢杀’,符合当时对犯罪的贵族女子的处罚方式,也没有回心院的故事。

再来看同时代的人怎么说,骆宾王《讨武曌檄》中有一句:弑君鸩母。

当时武则天的母亲杨氏在世,总不可能隔空谋杀婆母长孙皇后吧!

这个母其实是国母之意,也就是说武则天毒杀了王皇后。

此时王皇后去世不过二十余年,徐敬业等人家族甚至是当年的亲历者。

若真有骨醉这等骇然听闻的死法,怎么可能不多提一嘴。”

天涯赤子心:骆宾王都没想过,他的檄文,有朝一日成为武则天证明清白的道具。

静夜思:初唐四杰的想象力,还是比不上大宋的文人。

仰望星空:也就是说武则天对王皇后、萧淑妃,顶格就是鸩杀,就像宋太宗赐李煜牵机药一样。

武则天还能想起当年那篇檄文,“一抔之土未干,六尺之孤何托……如此人才,未曾委以重用,宰相之过也!”

文人笔如刀,就是如此。

司马光只觉有些冤枉,明明《新唐书》也是这样写的,为何单单提他。

《资治通鉴》明明只是以史鉴今,掺点私货怎么了。

糊糊:“最关键的原因,此时长孙无忌等人尚在,李弘未被立为太子。

旧贵族力量依然强盛,王皇后萧淑妃到底是豪族之女,不可能以酷刑折辱。

皇后可以精于权谋,但决不能恶毒,还要为李弘打算。

所以武则天明面上名声决不能坏,再蛇蝎心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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